关于举办陕西省备战第十二届全国美展创作作品展
关于举办陕西省备战第十二届全国美展创作作品展
市区美协作品汇报展的通知
各市区美术家协会:
2013年,陕西省美协围绕建设陕西美术强省目标,以统一“六个意识”为指导思想,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,省美协拟举办“备战第十二届全国美展创作作品展——市区美协作品汇报展”,旨在充分依靠和调动各市、地区的积极性,推动全省美术创作工作。“全国美术作品展览”是国家级的综合大展,是我国水平最高、规模最大、影响最广的美术展览,是展示美术事业发展新成就,推动美术创作,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文化强国战略,提升各地区文化品位,推人才,出作品的重要平台。办好此次美术作品汇报展,就是要推出具有艺术创新、学术积累、彰显新时代文化、具有陕西地域特色、风格、气派的优秀作品,为第十二届全国美展选送优秀作品。
现将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一、主办单位:
陕西省美术家协会
各市(区委)宣传部
二、承办单位:
陕西美术馆
各市(区)美术家协会(西安市、铜川市、宝鸡市、咸阳市、渭南市、延安市、汉中市、榆林市、安康市、商洛市、杨凌、户县农民画专场)
三、展出时间:见附录1.(具体时间由陕西美术馆调整安排)
四、展出地点:陕西美术馆
五、作品征集:
1、由各地市美术家协会(西安市、铜川市、宝鸡市、咸阳市、渭南市、延安市、汉中市、榆林市、安康市、商洛市、杨凌、户县农民画专场)组织征集作品,按地市作专场分别展出。陕西美术馆协助协调展出时间、场地。
2、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创作品,由各地市美协选送。
3、画展信息将在 https://www.mxarts.com (陕西省美术家协会网站)及时发布。
4、每个专场展期7天,展览结束后,作品由选送单位统一退还。
六、作品版权:
1、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、研究、摄影、录像、出版及宣传权力。
2、展出作品将由陕西省美术家协会颁发统一证书,可作为申请加入陕西美协的条件之一。
七、陕西美术馆对本次展览免费提供场地和真诚服务,每次展出作品数量不超过一百幅。八、凡参展作者被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。
九、联系人:陕西美术馆展览部 华实
联系电话:029-87287716 13891901606
希望各市区美术家协会做好组织领导、创作、研讨、宣传、发动等各项工作,办好本次展览,充分调动和激发美术创作者的创作热情,组织好本市优秀画家及其作品展,不断凝聚力量,为促进全省美术水平的整体大提升大发展添光增彩。
陕西省美术家协会
2013年5月28日
附录1、
展览时间安排:
咸阳市:6月26日——7月6日
西安市:8月9日——8月15日
宝鸡市:8月23日——8月29日
渭南市:9月3日——9月9日
延安市:9月21日——9月27日
汉中市:10月10日——10月16日
榆林市:11月3日——11月9日
安康市:11月21日——11月27日
商洛市:12月3日——12月9日
铜川市:2014年1月
杨凌区:2014年3月
户县农民画专场:2014年4月